刘晓都:刚才曾主任说了两个典型,居住收税的问题。城中村最主要是纳入城市系统,纳入城市系统就需要交税。城中村便宜就是因为不交税,而且是违章建筑。如果政府默认他们盖的房子变成合法,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我们国内没有纳税人的概念,说穿了,所有基本设施没有掏钱,但是城市提供了基本设施给他。但是他又解决了低收入者的居住问题,这是没错。但是我觉得从根本上我们是不是解决了城市问题?我认为没有解决城市问题。租800元后,这些人就租不起了。如果全部改完后,就没地方租了,那就住郊外去了。政府没有想太多,就是想改造城中村的问题。社会问题这是其他职能部门共同联合要解决的一个更大的问题。现在有一个平衡问题,这个平衡一旦打破可能就会出现其他问题。这个问题根本预料不到,城市问题复杂就复杂在这里。有些东西预见不到。这就跟生态一样,如果一种生物铲除,可能就会造成很大的一个生态平衡。我觉得城市就是一个生态系统。话说回来,政府有没有义务给低收入人群造成低收入住宅呢?其实是有的,只是政府没干这个事,让城中村替代干这个事了。这就是一个亦正亦反的形态,他也是帮了政府的一个忙,但是这也不是故意做的,只是一个自然状态。要解决这个问题不难,现在不知道还是不是拆一建三的方式?
曾主任:现在规定是拆一建三,这里有几类情况,一类是超过480平米,我们以480平米为底线,超出部分以货币补偿为原则。现有所有的黑诊所、黑网吧都在城中村产生,政府清了多少次也不能清干净。作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至少先把治安问题解决。为什么南山区政府提出在社区里装3万个摄像头,就是要把这部分人看死。原来没有装,发生事情,找人也找不到。现在就是通过摄像头把人控制住。
刘晓都:这里又有一个隐私的社会问题出来了。
观众:你好,我想站在另外一个阶层的角度谈谈,就是从城中村居民角度。我不是城中村居民,我是生长在深圳30多年了,所以对城中村的建设、发展也看的比较多。首先,深圳发展20多年,城中村从整个城市职能上来讲,他消化吸收了我们很多问题,这方面发挥了很大力量。包括解决了低收入居住问题。另外,城中村并不是犯罪或者无证场所藏污纳垢专门的地点,这只能说明我们城市职能的执行能力不足而导致在一个不合适的时机而产生的。
另外我想提问一下,我们在进行城中村改造的时候,就我们了解更多的是拆了,然后开发商进行建设。刚才提到480平米的赔偿,这是不是一个短见的方式,间接的把农民的福利通过行政手段卖给开发商?最大的利益者并不是原居民,而是政府和开发商。而这些低收入人群就没有一个更好的地方,像刚才刘晓都先生所说可能在城市外解决居住问题,这又会产生新的城中村。这对社会生态来讲是不稳定的。从的亲戚也好、朋友也好,都目睹了很多这种问题。事实上,城中村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城市开发、城市发展过程中,他实际上是深圳生活非常典型的一个模式。去年有一个网页谈到深圳十大建筑,钟楼、地王等等,其实我觉得城中村应该能排名第一。因为他确实从生活上解决了我们社会很大的问题。其实城中村这种形态才最具深圳特色。同时我们置换功能的时候不应该仅仅把城市形态的好看或者不好看作为我们的一个出发点或者短视政府的利益。比如现在岗厦村占据了城市最好的位置,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强制置换,这对原居民是不公平的。对整个低收入阶层也是非常暴力的行为。我说的就这些。
曾主任:深圳城中村改造开发模式主要有三种,首先我要明确我并没有强迫农民干这个事。开发模式有三种:第一,原居民(股份公司)自行进行开发。这也有一个先例,去年年底首批南山区田下新村的改造就是村民自行开发。第二,村民跟股份公司合作开发,也就是我们渔农村的做法。第三,如果两家都不行,像岗厦村这个位置,边上是城市的中心区,很漂亮的一块地方,中间就贴着烂膏药,政府要把这个膏药揭掉换一个很漂亮的东西,第三种就是进行挂牌、拍卖的方式。这里面很明确的一点,任何一种都必须要得到村民的同意、自愿,我们说至少要达到95%的村民签字画押,这个工程才能够进行启动。并不是说两户村民同意,大部分不同意,我们就改。至少要95%同意,跟国家的拆迁条例、广东省的拆迁条例办法都是一致的,中央也提出不能坑害农民,我们所说的95%的概念一直在坚持做。
庄宇:就刚才这位先生提出的问题我回应一下,今天的主题是城中村改造,这涉及到一个城市的资源分配。深圳从原来的小渔村变成今天的大城市,靠着很多人的努力。深圳目前社会构成可能是一个金字塔形状,但是我们目前看到城市土地资源的分配可能是倒三角。政府可能为最低收入主提供的土地资源是最少的,可能廉租房这方面的资源并不是太多,这又引申到另外一个问题,深圳从小渔村到大城市,政府肯定有一个产业大方向,政府为产业提供相当的土地资源为产业者居住、生活考虑。也许当初政府提出的定位是比较高的,但是因为市场的原因,产业并不是原来那么好,所以造成有一大部分社会人群很难在政府常规规划下找到所居住的场所和生活设施。这恰恰被原村民通过超量建筑供应给市场,原来规定80平米,村长却建了1万平米。这个土地的基本成本是定死了,但是从村长到村民都是超量使用,这是一种非法方式获得的建筑形态,但是恰恰又服务了一部分人群。解决低收入者居住问题可能要放在整个深圳资源分配角度考虑,这可能牵扯决策层面、体制的问题。很多城市也正在思考这个问题,但是这个问题是一步一步解决的。有96年有领导说了一句话,说政府就是要平衡穷人和富人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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